关于开展失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工作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17-06-15 09:21 浏览量:
为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效能和服务水平,让群众少在路上跑,能在网上办,经前期对失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系统测试和试运行成功后,决定自2017年5月8日起在全市推行失业保险网上经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网上经办业务范围
失业金申领登记备案、失业人员非定点培训申报、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报、失业金恢复发放等,如新增业务功能,以网站正式通知为准。
二、网上经办所需条件
(1)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
(2)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(3)已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,失业保险无欠费且个人帐户唯一,并在停保后六十日内的。
三、网上经办登录方式
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为统一登录平台(登录地址:https://www.cs12333.com/),登录后可通过页面的“快速通道入口”进入用户注册系统及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。
四、意见和建议反馈
在进行失业金网上经办业务过程中,如有对业务系统功能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:
电子邮件:32476705@qq.com 联系电话:0731-84907661
附件:失业保险金网上申报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