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长沙领取失业金需满足哪些条件?
根据2013年11月28日颁布实施的《长沙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》第四条规定,长沙失业保险参保人如需申领失业金,享受失业保险待遇,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
第一个条件: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,且累计缴满1年;
第二个条件: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第三个条件: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,且希望再就业,有求职要求。
【相关问题解答】
一、汤小姐,长沙某企业职员,已经按月缴纳失业保险3年了。现因工作原因与行政吵架而辞职,这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金吗?
【回复】:根据规定,长沙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如是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,所以汤小姐不能领取失业金。
二、在长沙申领失业金一定要先办理失业登记吗?不办可以吗?
【回复】:不可以。领取长沙失业金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,且有求职要求。
三、一朋友,之前在长沙某某企业上班半年,现失业在家,打算领取失业金。但社保局不批准,因此缴费年限不满1年,这合理吗?
【回复】:社保局这种做法是合理的,根据长沙失业保险政策规定,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累计缴费满1年方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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