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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灵活社保购房资格确认!购房前15个月内12个月在缴即可!

发布日期:2018-11-07 08:46   浏览量:

有关灵活就业社保是否具有购房资格的问题,一直备受关注,昨日,市住建委给出官方回复:

1.如灵活社保是按月缴纳的且包含个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,则可符合社保审核条件。

2.12个月社保是指购房之月往前推算的15个月内累计有正常缴纳12个月。补缴的不予认可,仅指补缴的月份作废,其余正常缴纳的月份作算。

截图如下:

简单来说,即如果是外地户口,只要按月缴纳长沙市灵活就业社保(包含个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)满24个月就有购房资格。如果在长沙落户满一年,按月缴纳长沙市灵活就业社保(包含个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)有12个月正常缴纳也有购房资格。

那么,灵活就业社保该如何缴纳呢?

办理条件:市本级正常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。

申请材料:1、长沙市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;2、在长外地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在长合法居住证据(居住证、租房合同、购房合同、房产证等之一即可)、在长合法从业证据(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、非全日制劳动合同、劳务合同、承包合同、经纪或经营合同、摊位租赁合同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、出租车经营牌照等之一即可)复印件;在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需要续保的外地户籍人员,提供身份证、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。

缴纳基数:缴纳社保最低基数为2695元,每月交539元即可。

缴费方式有多种选择,除可以在各级人社政务大厅业务窗口打印缴费单至银行缴费外,还可以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,由银行按月扣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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